企業通

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LI-YUAN AGRICULTURAL AND ANIMAL HUSBANDRY TECHNOLOGY CORP.

截至 2026 年 9 月,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0590719)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1.44 億,負責人 許自足,有勞動法令裁罰 6 件、環保裁罰 8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80590719
資本額
1.44 億
負責人
許自足
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134之25號
設立日期
2003/11/25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454511 蛋類批發 340099 其他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 183099 其他肥料及氮化合物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批發及零售業」全台有 740,336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74 萬。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 以上的公司。

同區(高雄市)營業中公司共 260,413 家。

與麗園農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3 年在高雄市設立的同業共 1561 家,其中 1560 家仍營業中,如 統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國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加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6 件,罰鍰合計 170,718 元

  • 2026/04/24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6,709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2026/02/26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3,483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2025/11/24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71,358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2025/08/26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4,636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2024/12/25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8,789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環保裁罰 8 件,罰鍰合計 1,432,700 元

  • 2024/12/04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195,000 元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經查貴公司廠內設有原料堆置區、堆肥作業區及製粒作業區等,遂於旨揭時段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下風處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時現場作業中,惟廠房未完全密閉收集,採集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5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

  • 2024/09/1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500 元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2023/08/3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810,000 元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7月4日9時48分會同貴公司代表於廠內發酵區、原料區後端排放管道採樣孔依採樣規定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經分析得知貴公司廠內製程經該排放管道排出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741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2000之規定,再查本局前於112年4月26日前往貴公司該排放管道採樣檢測值為3090,並於112年6月15日以高市環局稽字第11235480700號函檢附112年6月12日本局執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裁處書(高市環局空處字第20-112-060012號)限期貴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嗣後貴公司來函向本局申請改善期限展延至112年7月7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於改善期間,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種類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排放量者,應按次處罰。」規定,本次檢測值已逾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應按次處罰。

  • 2023/07/18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120,000 元

    案係本局於112年6月12日14時35分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本市阿蓮區港後OO號貴公司肥料廠稽查,稽查時風向為東南風,本局人員於貴公司廠區下風處發現空氣中瀰漫有機質肥料異味情形,經查貴公司正進行有機肥料置放、攪拌及製粒作業,惟廠區大門及產品堆置區側邊出入口為開啟狀態,未完全封閉,致異味污染物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使堆肥異味直接逸散至周界外,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2020/08/10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2,400 元

    案係本局於109年7月8日10時00分至該廠稽查,於廠內發現廠區周界水溝及空地有因下雨沖刷而堆置廢雞糞肥料,影響廠區週遭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略以):「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之規定。

變更紀錄

  1. 2022/07/11 · 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34-25號→高雄市阿蓮區港後134之25號

  2. 2022/07/11 · 資本額

    1.44 億→1.44 億

  3. 2017/04/10 · 資本額

    1.41 億→1.44 億

  4. 2016/01/19 · 資本額

    1.44 億→1.41 億

  5. 2015/11/25 · 資本額

    1.32 億→1.41 億

  6. 2014/12/24 · 資本額

    1.41 億→1.32 億

  7. 2014/12/24 · 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34之25號→高雄市阿蓮區港後134之25號

  8. 2014/12/24 · 資本額

    1.32 億→1.32 億

共 12 筆變更,僅顯示最近 8 筆。

董監事

  • 李文祺監察人
  • 許嘉如董事
  • 呂建緯董事
  • 許自足董事長

關聯公司

許自足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