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裕行
營業中截至 2026 年 9 月,金裕行(統編 15799778)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100 萬,負責人 蘇美琳,有環保裁罰 2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15799778
- 資本額
- 100 萬
- 負責人
- 蘇美琳
- 地址
-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卓溪65之2號
- 設立日期
- 2004/08/31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381111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 812100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 383012 廢鋼鐵及廢五金處理 390099 其他污染整治
同業比較
裁罰紀錄
環保裁罰 2 件,罰鍰合計 11,000 元
2026/05/27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5,000 元
所有車輛(車號:761-UZ)經排煙檢驗,黑煙(不透光率m-1)達 1.6m-1,超過其排放標準(1.0 m-1)
2023/05/23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6,000 元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環署廢字第1070065784號公告,公告事項第5項第8款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500公噸以下者,其經許可清運機具應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7月19日執行全國「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清運車輛」勾稽作業,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記在案清運車輛車號:230-SM及761-UZ,未依上述公告規定安裝「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GPS)」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先於敘明。 3.本局於111年8月4日花環廢字第1110027258A號函,請貴公司提出清運車輛未裝置GPS陳述意見,並請於貴公司於文到7日內提出相關陳述意見,旨案於111年8月9日送達至貴公司,迄今尚未收到貴公司相關陳述意見文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3.本案於111年8月30日花環廢字第1110031341A號函開立裁罰書,並以郵寄方式寄送於業者,旨揭案件依據本局所開立裁處文件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文件送達證書,花蓮港務局郵局111年8月31日收件後,並改由玉里郵局於111年9月5日發送於貴公司登記住址,因業者無人簽收本案裁處書及相關裁罰文件,玉里郵局將本案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文件送達證書執回本局,業者至玉里郵局詢問本案相關裁罰文件,郵局人員回覆無此文件,本案裁罰文件未執回本局,另案開立裁處文件,並由專人遞送相關文件至貴公司。
變更紀錄
2018/07/24 · 地址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014鄰卓溪65-2號→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卓溪65之2號
2018/07/24 · 負責人
—→蘇美琳
關聯公司
蘇美琳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台南真美品購店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2/22,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