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

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GOLDEN QIANG CEMENT PRODUCT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8073910)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6,000 萬,負責人 賴鴻澤,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環保裁罰 5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28073910
資本額
6,000 萬
負責人
賴鴻澤
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255巷54弄20號
設立日期
2006/03/15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233300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 233200 預拌混凝土製造 469199 其他回收物料批發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4%的公司。

同區(臺中市)營業中公司共 316,193 家。

與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6 年在臺中市設立的同業共 564 家,其中 564 家仍營業中,如 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冠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酷熊賽車工業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40,000 元

  • 2021/01/27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4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環保裁罰 5 件,罰鍰合計 912,000 元

  • 2026/01/26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600,000 元

    貴公司所屬龍井廠於本市龍井區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4年12月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現場清除沉砂池(ST01及ST02)底泥及清洗地板產生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而由廠房側溝溢流致道路旁側溝承受水體,該溢流口為許可登載RD01,並於RD01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pH檢測值為10.0(限值:6~9)及懸浮固體測值為418mg/L(限值: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第20條第1項規定。

  • 2021/04/16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日至貴公司(龍井廠)執行督察作業,查貴公司(龍井廠)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96-02號),督察時發現其拌合程序主要原物料有使用滾筒轉爐石,另其污染源編號E007應為爐石貯料倉、E008應為飛灰貯料倉,惟現場查核結果,E007實際使用為水泥二型貯料倉、E008實際使用為爐石貯料倉,其未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2019/10/3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0,000 元

    查貴公司(龍井廠)從事預拌混凝土及水泥製品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龍井廠)執行督察作業時,查獲貴公司(龍井廠)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中人工粒料原物料之使用量1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2019/01/06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 · 6,000 元

    貴公司龍井廠從事預拌混凝土、水泥製品製造作業,屬依法列管再利用機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2月3日督察結果,查貴公司收受燃煤飛灰、底灰、一般性飛灰等事業廢棄物,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將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作成記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

  • 2018/07/03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6,000 元

    該廠於107年4月份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物料使用量、產品產量及廢棄物產出、貯存、再利用情形。

變更紀錄

  1. 2024/10/18 · 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255巷54弄20號→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255巷54弄20號

董監事

  • 賴碧華監察人
  • 賴鴻毅董事
  • 林孟令董事
  • 賴鴻澤董事長

關聯公司

賴鴻澤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