蓁澤企業有限公司
營業中截至 2026 年 9 月,蓁澤企業有限公司(統編 53255641)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300 萬,負責人 吳秉文,有勞動法令裁罰 14 件、環保裁罰 19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53255641
- 資本額
- 300 萬
- 負責人
- 吳秉文
- 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1樓之1
- 設立日期
- 2011/08/09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340099 其他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 429011 淤泥疏濬工程 813000 綠化服務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蓁澤企業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58%的公司。
同區(高雄市)營業中公司共 260,413 家。
與蓁澤企業有限公司同於 2011 年在高雄市設立的同業共 225 家,其中 225 家仍營業中,如 東麗尖端薄膜股份有限公司、鑫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維克法蘭斯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4 件,罰鍰合計 63,210 元
2024/10/28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728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2024/08/27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296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2024/06/25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4,484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2024/04/25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480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2023/12/21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99 元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環保裁罰 19 件,罰鍰合計 197,800 元
2021/05/12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6,000 元
本局109年10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該公司清運車輛(車號:530-U2)於109年8月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等,前述廢棄物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惟該清除車輛並未裝置,亦查無軌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規定。
2021/05/12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6,000 元
本局109年11月23日派員至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發現該公司清除車輛(530-U2)污水收集設施未具污水收集管,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2019/09/26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18,000 元
該公司108年7月29日9時33分清除車輛(車號530-U2)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汽車輪胎(廢輪胎)、超過規定尺寸之樹幹、樹頭及PVC管,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第8款規定,予以部分遣返,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2019/01/09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21,000 元
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530-U2)車體後方之污水裁流溝阻塞,致污水收集桶已無收集功能,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2018/09/25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1,500 元
利用騎樓、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變更紀錄
2020/05/06 ·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林西里光華一路12號11樓之1→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1樓之1
2020/05/06 ·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78之1號6樓之10→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1樓之1
2015/07/21 ·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1樓之1→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78之1號6樓之10
2015/07/21 ·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林森三路82巷53號1樓→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78之1號6樓之10
2013/12/04 ·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78之1號6樓之10→高雄市前鎮區林森三路82巷53號1樓
董監事
- 吳秉文董事
關聯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