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截至 2026 年 9 月,華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13158215)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4,000 萬,負責人 林似洋,有勞動法令裁罰 7 件的公開紀錄,近年有 5 筆政府標案得標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13158215
- 資本額
- 4,000 萬
- 負責人
- 林似洋
- 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文自路326號1、2樓
- 設立日期
- 2001/11/01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800011 保全服務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支援服務業」全台有 37,738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757 萬。華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的公司。
同區(高雄市)營業中公司共 260,413 家。
與華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1 年在高雄市設立的同業共 49 家,其中 49 家仍營業中,如 中特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丞鎂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7 件,罰鍰合計 100,000 元
2025/11/20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 20,000 元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每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之時間至分鐘為止。
2024/04/30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6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23/11/20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2條 · 20,000 元
未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
2019/03/18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2019/03/18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變更紀錄
2023/06/16 · 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文自路326號1、2樓→高雄市左營區文自路326號1、2樓
2022/06/21 · 負責人
林秋生→林似洋
2019/04/22 · 負責人
林似洋→林秋生
政府標案
95年度校園保全服務
2006/01/27 · 高雄市鼓山區壽山國民小學 · 460,000 元
化工科熱風乾燥等設備
2005/05/27 ·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水肥處理廠廠區安全委託保全服務
2004/03/15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259,920 元
田寮鄉九十二年度鄉道路燈維護案
2003/02/12 · 高雄縣田寮鄉公所
警衛勤務外包
2002/12/05 · 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高雄採購站 · 619,200 元
董監事
- 曾麗惠監察人
- 謝瓊瑩董事
- 林似洋董事長
關聯公司
林似洋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