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HWA YA POWER CORPORATION
截至 2026 年 9 月,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70783006)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7.46 億,負責人 郭文筆,有環保裁罰 3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70783006
- 資本額
- 7.46 億
- 負責人
- 郭文筆
- 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98號
- 設立日期
- 2000/09/06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351000 電力供應 289011 電源供應器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全台有 3,398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2.93 億。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8%的公司。
同區(桃園市)營業中公司共 195,155 家。
與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0 年在桃園市設立的同業共 2 家,其中 2 家仍營業中,如 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環保裁罰 3 件,罰鍰合計 206,000 元
2021/09/3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貴廠從事汽電共生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證號:H3907-1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9月6日及9月7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粉煤「濕底鍋爐」(E101)運作中,稽查時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102)第一段電壓為0.1KV(許可核定30~69KV),第一段電流為零(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二段電壓為0KV(許可核定30~69KV),第二段電流為1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三段電流為94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四段電流為390mA(許可核定1100~1400mA)。貴廠未依照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2019/03/07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100,000 元
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之查核情形如下:(一)運煤車輛離廠前,未依第6條第3款規定規定清洗車體及輪胎,記10點。(二)運煤車輛離廠未清洗乾淨,致廠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4點。(三)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擬土有路面色差,記4點。(四)、以上缺失共計18點。
2011/05/17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 6,000 元
變更紀錄
2024/08/01 · 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019鄰華亞一路98號→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98號
2024/08/01 · 負責人
李志村→郭文筆
2024/08/01 · 資本額
7.46 億→7.46 億
2024/08/01 · 負責人
林健男→郭文筆
2024/02/15 · 資本額
15 億→7.46 億
2024/02/15 · 負責人
郭文筆→林健男
2023/04/24 · 資本額
7.46 億→15 億
2023/01/17 · 資本額
23.5 億→15 億
共 14 筆變更,僅顯示最近 8 筆。
董監事
- 林勝冠監察人
- 王文潮董事
- 吳嘉昭董事
- 李青芬董事
- 黃于峰董事
- 郭文筆董事長
關聯公司
郭文筆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