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苗通運有限公司
營業中截至 2026 年 9 月,統苗通運有限公司(統編 16948240)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2,500 萬,負責人 潘美香,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環保裁罰 8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16948240
- 資本額
- 2,500 萬
- 負責人
- 潘美香
- 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1鄰中平9號
- 設立日期
- 1999/12/10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494099 其他汽車貨運
同業比較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20,000 元
2020/12/10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 20,000 元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環保裁罰 8 件,罰鍰合計 31,500 元
2025/02/1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500 元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7190)於113年12月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2023/07/1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500 元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9555、營業大貨車)於112年6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2022/05/1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500 元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UV-261、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2019/06/1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5,000 元
案經本府於108年5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1-HU)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6%,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2017/10/3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5,000 元
統苗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48-GF車輛於106年09月29日10時39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變更紀錄
2015/08/13 · 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1鄰中平9號→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1鄰中平9號
董監事
- 潘美香董事
關聯公司
潘美香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允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營業中
- 亘聯興業有限公司營業中
- 統苗行營業中
- 立晉貨物託運行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