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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HAN SONG GRAVEL PROCESSING INDUSTRIAL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漢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43841518)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2,000 萬,負責人 陳忠慶,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環保裁罰 9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43841518
資本額
2,000 萬
負責人
陳忠慶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20鄰內柵路一段60巷72號
設立日期
1980/08/08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461214 砂石批發 461999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 233200 預拌混凝土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批發及零售業」全台有 740,336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74 萬。漢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7%的公司。

同區(桃園市)營業中公司共 195,155 家。

與漢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80 年在桃園市設立的同業共 168 家,其中 168 家仍營業中,如 國信窯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光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元大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20,000 元

  • 2021/04/06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2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環保裁罰 9 件,罰鍰合計 787,200 元

  • 2024/11/27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1.本日依據本府經發局113年8月29日府經工行字第1130243137號函送貴公司違規擴大廠區範圍使用裁處書辦理。 2.貴公司大溪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1202-07號」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該公司於桃園市大溪區溪崁段9、10、20、21、24、32、39、 40、41、49、50、51、54、55、56、206、康安段596共17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7/17)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染防制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3.稽查時皆由廠方人員陪同,並拍照存證。

  • 2022/04/21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12,000 元

    貴事業工廠登記(編號:99622620)核准廠址為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1段60巷72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大溪區內柵段147-1、148、157及157-2地號,重測後為大溪區溪崁段191、192、6及5地號)與99年11月9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0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90735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大溪區康安段577、584、585、589、596、597地號及溪崁段1、4、9、10、14、19、20、21、23、24、31、32、33、34、39、40、41、42、43、49、50、51、54、55、56、66、72、73、84、91、204、206、208、209、210、211、212、215、216、218、219、220、221、222、225地號等51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2021/11/3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稽查時查獲貴廠將原料(砂、石、土)堆置於本市大溪區溪崁段9、10、33、34、84及康安段589地號土地,惟與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桃園市大溪區溪崁段5、6、191地號)不同,貴廠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2021/11/28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450,000 元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1202-07號),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固定污染源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理辦法)」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3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場安全管理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物料堆置未採行逸散管理辦法4條第1項至第5項之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車行路徑鋪設鋼板,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且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出入口及鄰近路面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8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2021/11/24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12,000 元

    另現場查核貴事業衍生性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暨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辦理,惟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現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變更紀錄

  1. 2025/05/16 ·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內柵路1段60巷72號→桃園市大溪區康安里20鄰內柵路一段60巷72號

  2. 2025/05/16 · 負責人

    姜國樑→陳忠慶

  3. 2022/02/15 · 資本額

    1 億→2,000 萬

  4. 2022/02/15 · 負責人

    陳忠慶→姜國樑

  5. 2020/11/30 · 資本額

    2,000 萬→1 億

  6. 2020/10/27 · 資本額

    1.45 億→1 億

  7. 2019/05/30 · 資本額

    1 億→1.45 億

  8. 2018/10/04 · 資本額

    1.25 億→1.45 億

共 13 筆變更,僅顯示最近 8 筆。

董監事

  • 陳忠慶董事長

關聯公司

陳忠慶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