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HAI PA WANG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1074157)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20.2 億,負責人 莊自強,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環保裁罰 4 件的公開紀錄,法院裁判書 37 筆。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81074157
- 資本額
- 20.2 億
- 負責人
- 莊自強
- 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62號8樓之6
- 設立日期
- 1998/10/06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454399 其他水產品批發 089714 膳食及菜餚罐頭製造 454999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 451099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批發及零售業」全台有 740,336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74 萬。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 以上的公司。
同區(臺北市)營業中公司共 342,813 家。
與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98 年在臺北市設立的同業共 1423 家,其中 1422 家仍營業中,如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長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美麗華城巿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50,000 元
2025/07/16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5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環保裁罰 4 件,罰鍰合計 331,500 元
2021/07/22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10,000 元
貴公司高雄分公司原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林岳群○○之職務由「徐文海○○代理一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代理期滿前15日內,貴公司高雄分公司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貴公司高雄分公司遲至期滿仍未向本局提出申請,已違反前述管理辦法規定事項。
2018/07/3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150,000 元
貴公司廠內因拆除氨氣冷凍機過程時切割管線作業,造成氨氣外洩
2014/11/10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1,500 元
2010/02/24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170,000 元
法院裁判紀錄
共 37 筆公開裁判書,顯示最近 5 筆。
2022/10/17 · 民事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20/03/30 · 民事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19/01/29 · 民事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18/11/02 · 民事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18/02/08 · 民事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當事人
裁判書為司法院公開資料,當事人不代表有不利判決,詳情以裁判書原文為準。
變更紀錄
2023/10/25 · 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玉泉里西寧北路62號8樓之6→臺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62號8樓之6
董監事
- 洪于茹監察人
- 莊榮德董事
- 莊自立董事
- 莊自強董事長
關聯公司
莊自強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海霸王餐廳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霸王川菜餐廳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國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海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