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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YFY PACKAGING INC.

截至 2026 年 9 月,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7719048)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46.7 億,負責人 朱承先,有勞動法令裁罰 17 件、環保裁罰 33 件的公開紀錄,近年有 1 筆政府標案得標紀錄,法院裁判書 58 筆。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27719048
資本額
46.7 億
負責人
朱承先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10樓
設立日期
2005/05/02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151100 紙漿製造 159999 其他未分類紙製品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 以上的公司。

同區(臺北市)營業中公司共 342,813 家。

與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5 年在臺北市設立的同業共 87 家,其中 87 家仍營業中,如 長庚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雅祥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豐兆航太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7 件,罰鍰合計 520,000 元

  • 2026/06/16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10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2025/12/24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5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2025/07/18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 20,000 元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 2024/03/29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5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 2023/10/20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10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環保裁罰 33 件,罰鍰合計 14,461,000 元

  • 2026/06/29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160,000 元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5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為確認115年4月28日23時至115年4月29日8時期間,管道P301遺失10筆數據之原因,經查係廠方除原核可設置於SERVER電腦之「紀錄檔產生程式」外,另於P301之DAHS電腦安裝「紀錄檔產生程式」,致115年4月22日至115年4月29日期間同時產生兩筆文字檔,惟其中未經核可之程式因未接收數據,其產出內容為遺失值(NA40),致造成遺失數據情形。前述缺失未依連線確認報告書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連線傳輸其監測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2025/12/2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100,000 元

    一、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證號: H6267-04號)。 二、環境部為辦理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訪查作業,於114年8月12日委託成功大學執行現場查核,發現管道P301之DAHS電腦CWE7檔SHA256碼及啟用日期與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9日府環空字第1130044222號函核定貴廠提送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 三、於114年8月22日至現場確認原因,貴廠人員說明原因如下: (一)目前運行的CWE7檔係因南部廠於Windows10自動更新後,發生無法抓取不透光率監測點的異常,故為修改此問題之版本,而原封存版本並未修改此問題,兩者差異僅涉及上述問題之修復。 (二)目前使用的CWE7檔依修改日期顯示自112年8月11日起開始運行;惟查原封存版本日期為112年8月10日。爰上述缺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 2025/10/16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氣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稽查時製程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電袋複合集塵器(A001)其第二區操作電壓及第二區操作電流分別為1.3KV及0毫安培(許可證核定數值:第二區操作電壓之許可證核定數值為10~81KV,第二區操作電流之許可證核定數值為100~400毫安培),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2024/05/2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3,600,000 元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證字第:H6287-04號、燃證字第H322-03號」操作許可證,該製程屬於環保署公告第4、5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廠(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281號、281之1號、306號)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之氮氧化物於112年11月15日18時(53.15 ppm)、19時(145.1 ppm)、20時(152.8 ppm)、21時(85.73 ppm)有4筆實際超標之情形(排放標準43 ppm);另查超標期間每日校正報告各監測項目之零點全幅偏移測試符合法規規格值,測值皆屬有效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之規定。

  • 2024/05/1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100,000 元

    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267-04號、燃證字H322-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6年12月28日止。 二、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本府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貴廠排放管道P301,112年第三季排放流率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80.34%,未達法規規範9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法院裁判紀錄

共 58 筆公開裁判書,顯示最近 5 筆。

裁判書為司法院公開資料,當事人不代表有不利判決,詳情以裁判書原文為準。

食品業者登錄

食藥署登錄共 3 筆。

  •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商業登記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10樓 · 營業中

  •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販售場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鄉富國路三段1078號 · 營業中

  •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製造場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富國路三段1078號 · 營業中

變更紀錄

  1. 2025/05/28 ·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龍福里重慶南路2段51號10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10樓

  2. 2025/05/28 ·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10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10樓

  3. 2025/05/28 · 負責人

    邱創華→朱承先

  4. 2024/05/17 · 負責人

    朱承先→邱創華

  5. 2024/05/17 ·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10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10樓

  6. 2024/01/04 · 資本額

    41 億→46.7 億

  7. 2023/08/17 · 資本額

    46.7 億→41 億

  8. 2022/05/26 ·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12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10樓

共 21 筆變更,僅顯示最近 8 筆。

政府標案

  • 印製「包裹郵資已付」標準箱袋長型紙箱20萬只方型紙箱40萬只標準袋45萬只

    2006/05/05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7,288,000 元

董監事

  • 林書範監察人
  • 何奕佳董事
  • 周行健董事
  • 駱秉正董事
  • 葉惠青董事
  • 朱承先董事長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