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

東芳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營業中

EASTEM PLASTIC ENTERPRISE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東芳塑膠企業有限公司(統編 16385065)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6,100 萬,負責人 李方如,有環保裁罰 10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16385065
資本額
6,100 萬
負責人
李方如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138號
設立日期
1998/04/21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383013 廢塑膠及廢輪胎處理 220212 塑膠袋製品製造 321912 塑膠家具及裝設品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全台有 9,269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1,222 萬。東芳塑膠企業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8%的公司。

同區(桃園市)營業中公司共 195,155 家。

與東芳塑膠企業有限公司同於 1998 年在桃園市設立的同業共 12 家,其中 11 家仍營業中,如 欣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聖美環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環保裁罰 10 件,罰鍰合計 230,200 元

  • 2026/06/17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000 元

    車輛(車號:AAH-***)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2019/10/29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5,000 元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25日執行檢驗結果(地點:桃園市中壢動力檢測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957)黑煙不透光率1.6m¯¹,超過排放標準(1.0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2019/02/26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60,000 元

    貴公司107年10月1日報運進口法國產製PLASTIC SCRAP LDPE貨物1批計1櫃,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傳真單函覆判定結果,為廢塑膠混合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2015/10/12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6,000 元

  • 2015/09/3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30,000 元

變更紀錄

  1. 2020/06/15 ·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138號→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138號

  2. 2018/05/31 ·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138號

  3. 2015/06/15 · 資本額

    4,500 萬→6,100 萬

  4. 2015/06/15 ·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朝鳳路138號→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

  5. 2015/06/15 · 地址

    桃園縣龍潭鄉黃唐村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

  6. 2014/08/20 · 資本額

    6,100 萬→4,500 萬

  7. 2014/08/20 ·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黃唐里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桃園縣龍潭鄉黃唐村福龍路三段63巷9之2號

董監事

  • 李方如董事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