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

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TA-DIEN PRINT ART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97526142)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1.19 億,負責人 林明國,有環保裁罰 4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97526142
資本額
1.19 億
負責人
林明國
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衛路27號
設立日期
1981/10/16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160100 印刷 220999 未分類其他塑膠製品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6%的公司。

同區(臺中市)營業中公司共 316,193 家。

與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81 年在臺中市設立的同業共 257 家,其中 257 家仍營業中,如 亞洲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百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明明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環保裁罰 4 件,罰鍰合計 760,000 元

  • 2025/12/2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於114年9月26日至貴公司執行聯合查緝,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2,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644-00號),查核時製程運作中,查核時發現其塑膠押出機(E003)有使用乙酸乙酯、甲醇、接著劑(品名:T125、T160)等原物料,與該製程許可證核定原物料不符;另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為40mmH2O,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許可核定操作範圍:壓差50~180mmH2O),上述情形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2020/10/29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168,000 元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2019/10/14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432,000 元

    該公司於本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27號、27-2號從事照相沖洗業及製版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58-08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896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7條第1項規定。

  • 2019/05/09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60,000 元

    貴公司從事印刷輔助業,產出之銀及其化合物(總銀) (僅限攝影沖洗及照相製版之廢顯影液)(C-0107)及銀及其化合物(總銀) (僅限攝影沖洗及照相製版廢顯影液以外廢液)(C-0108)未依規定於貯存容器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食品業者登錄

食藥署登錄共 2 筆。

  • 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商業登記 · 台中市大里區大衛路27號 · 營業中

  • 大鈿彩藝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製造場所 · 台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27、27-2號 · 營業中

變更紀錄

  1. 2020/12/14 · 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27號→臺中市大里區大衛路27號

  2. 2020/12/14 · 資本額

    8,568 萬→1.19 億

  3. 2016/05/14 · 資本額

    1.19 億→8,568 萬

董監事

  • 湯富吉監察人
  • 劉明忠董事
  • 徐坪素董事
  • 陳麗玲董事
  • 林大為董事
  • 林明國董事長

關聯公司

林明國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