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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營業中

截至 2026 年 9 月,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統編 73644633)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30 億,有勞動法令裁罰 3 件、環保裁罰 13 件的公開紀錄,法院裁判書 43 筆。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73644633
資本額
30 億
負責人
—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1段21號
設立日期
2018/08/01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681112 自有不動產租賃 670012 不動產投資開發 581311 實體書籍出版 581312 數位書籍出版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不動產業」全台有 49,364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475 萬。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 以上的公司。

同區(臺北市)營業中公司共 342,813 家。

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同於 2018 年在臺北市設立的同業共 313 家,其中 313 家仍營業中,如 諾威斯股份有限公司、大宜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銓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3 件,罰鍰合計 110,000 元

  • 2024/05/29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 20,000 元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 2023/05/08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 40,000 元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2023/01/13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 50,000 元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環保裁罰 13 件,罰鍰合計 291,800 元

  • 2026/08/14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20,000 元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辦理之「新北市中和區景新段10-5地號等2筆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3F42003-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紀錄,記缺失4點。

  • 2026/07/23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1,200 元

    積水容器(地板)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2026/07/2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43,600 元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起造之「新北市中和區『莒光安居』社會住宅統包」(管制編號:F111F41015-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0點,影響防制效果,監視錄影設備: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 2026/06/09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0,000 元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起造之「新北市鶯歌區鶯陶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11F81011-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 2.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 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 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10點。 4.監視錄影設備: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 2026/03/1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2,000 元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所主辦之「新北市中和區『莒光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 F111F41015-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5.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法院裁判紀錄

共 43 筆公開裁判書,顯示最近 5 筆。

裁判書為司法院公開資料,當事人不代表有不利判決,詳情以裁判書原文為準。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2/22,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