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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MING KUAN HUNG CONCERN INCORPORATED

截至 2026 年 9 月,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97397750)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2,310 萬,負責人 蔡永福,有勞動法令裁罰 5 件、環保裁罰 2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97397750
資本額
2,310 萬
負責人
蔡永福
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2段318巷63號
設立日期
1997/03/19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254412 金屬製品表面處理 220300 塑膠外殼及配件製造 220911 塑膠日用品製造 220999 未分類其他塑膠製品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88%的公司。

同區(臺南市)營業中公司共 174,622 家。

與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97 年在臺南市設立的同業共 242 家,其中 242 家仍營業中,如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5 件,罰鍰合計 45,000 元

  • 2022/06/29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 5,000 元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2021/06/24 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動基準法第70條 · 40,000 元

    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

  • 2019/08/14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2018/05/08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2016/10/31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環保裁罰 2 件,罰鍰合計 86,000 元

  • 2017/11/27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6,000 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之廢塑膠及一般垃圾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有滲出水污染地面情事。

  • 2015/09/1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80,000 元

變更紀錄

  1. 2025/03/26 · 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2段318巷63號→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2段318巷63號

  2. 2022/02/23 · 資本額

    2,888 萬→2,310 萬

  3. 2022/02/23 · 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318巷63號→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2段318巷63號

  4. 2021/01/08 · 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2段318巷63號→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安和路二段318巷63號

  5. 2021/01/08 · 資本額

    3,850 萬→2,888 萬

  6. 2021/01/08 · 資本額

    2,310 萬→2,888 萬

  7. 2019/01/19 · 資本額

    2,888 萬→3,850 萬

董監事

  • 施皓中監察人
  • 蔡永福董事長

關聯公司

蔡永福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