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MULTIPLE CORPORATION
截至 2026 年 9 月,南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0868177)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7,000 萬,負責人 楊昌宏,有勞動法令裁罰 5 件、環保裁罰 1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20868177
- 資本額
- 7,000 萬
- 負責人
- 楊昌宏
- 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自強三路17號
- 設立日期
- 1981/05/16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251299 其他金屬模具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南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5%的公司。
同區(南投縣)營業中公司共 35,719 家。
與南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81 年在南投縣設立的同業共 19 家,其中 19 家仍營業中,如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義成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固滿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5 件,罰鍰合計 70,000 元
2025/10/09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3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2025/02/21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 2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24/07/17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2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2019/04/23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2018/10/08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環保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160,000 元
2024/11/1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60,000 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9月12日至貴公司進行督察,督察時貴公司製程運作中,惟查貴公司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8)未運作,且次一單元之活性碳吸附設備(A009)進氣溫度約50°C,已超出許可證登載操作範圍(20-40°C),顯未依本府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變更紀錄
2025/06/11 · 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自強三路17號→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自強三路17號
董監事
- 莊東隆監察人
- 楊亮邦董事
- 王再添董事
- 楊昌宏董事長
關聯公司
楊昌宏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全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