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

創意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

CREATOR MARKETING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創意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7749417)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3,000 萬,負責人 王明正,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環保裁罰 31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27749417
資本額
3,000 萬
負責人
王明正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36號10樓
設立日期
2005/07/27
稅籍狀態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營業項目
681111 自有不動產買賣 681112 自有不動產租賃 681211 不動產仲介 731099 其他廣告服務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不動產業」全台有 49,364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475 萬。創意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86%的公司。

同區(臺北市)營業中公司共 342,813 家。

與創意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2005 年在臺北市設立的同業共 203 家,其中 203 家仍營業中,如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柏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統創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0 元

  • 2017/04/14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環保裁罰 31 件,罰鍰合計 78,200 元

  • 2024/02/16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6,000 元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懸掛廣告物污染環境 (污染程度A=3,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2023/08/29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1,200 元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懸掛廣告物污染環境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2023/07/24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6,000 元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放置廣告物致污染定著物

  • 2021/06/25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1,200 元

    貴公司將廣告物(弘暉大境)放置於戶外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2021/06/25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1,200 元

    貴公司將廣告物(弘暉大境)放置於戶外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變更紀錄

  1. 2023/06/29 ·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港墘里瑞光路358巷38弄36號10樓→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8弄36號10樓

董監事

  • 趙亞琳監察人
  • 朱良能董事
  • 王明正董事長

關聯公司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