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鹿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截至 2026 年 9 月,初鹿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80743497)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600 萬,負責人 蔡博宇,有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的公開紀錄。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80743497
- 資本額
- 600 萬
- 負責人
- 蔡博宇
- 地址
- 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673號
- 設立日期
- 2005/03/29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482111 汽油零售 482112 柴油零售 482999 未分類其他燃料及相關產品零售 951200 汽車美容
同業比較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 件,罰鍰合計 120,000 元
2023/01/10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120,000 元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食品業者登錄
食藥署登錄共 2 筆。
初鹿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商業登記 · 台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673號 · 營業中
初鹿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販售場所 · 台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673號 · 營業中
變更紀錄
2025/11/18 · 地址
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673號→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村賓朗路673號
2024/07/23 · 負責人
蔡鎮文→蔡博宇
2022/08/10 · 負責人
蔡博宇→蔡鎮文
董監事
- 施懿桂監察人
- 余柏毅董事
- 蔡秀青董事
- 蔡博宇董事長
關聯公司
蔡博宇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納維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環中路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中南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清德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東彰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