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中GIA TZOONG ENTERPRISE CO., LTD.
截至 2026 年 9 月,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3063420)為營業中的公司,資本額 16.6 億,負責人 曾繼立,有勞動法令裁罰 12 件、環保裁罰 5 件的公開紀錄,法院裁判書 45 筆。
基本資料
- 統一編號
- 23063420
- 資本額
- 16.6 億
- 負責人
- 曾繼立
- 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39之4號
- 設立日期
- 1988/09/19
- 稅籍狀態
- 有稅籍 · 開立發票
- 營業項目
- 263000 印刷電路板製造
同業比較
所屬行業「製造業」全台有 128,433 家營業中公司,平均資本額 5,379 萬。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額 高於同業 99% 以上的公司。
同區(桃園市)營業中公司共 195,155 家。
與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於 1988 年在桃園市設立的同業共 263 家,其中 262 家仍營業中,如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頂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鎰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紀錄
勞動法令裁罰 12 件,罰鍰合計 870,000 元
2025/11/03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 15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25/11/03 勞基法第43條 · 20,000 元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2024/11/01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 15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23/11/15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 50,000 元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2023/11/15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 100,000 元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環保裁罰 5 件,罰鍰合計 308,000 元
2018/02/26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100,000 元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106)pH值為1.55(許可範圍為7-9)。(二)其他袋式集塵氣(A110)之壓差值為0cmH2O(許可範圍為1-10cmH2O)。(三)其他袋式集塵氣(A111)之壓差值為13cmH2O(許可範圍為1-10cmH2O)。(四)其他袋式集塵氣(A114)之壓差值為0cmH2O(許可範圍為1-10cmH2O)。(五)其他袋式集塵氣(A115)之壓差值為0cmH2O(許可範圍為3-15cmH2O)。
2018/02/26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60,000 元
貴公司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產生之污泥(C-0204)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日期及數量。
2018/02/26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120,000 元
貴公司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產生之污泥(C-0204)貯存於廠內約1公噸,106年11月及12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廠內暫存量。
2015/10/14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10,000 元
2015/10/13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18,000 元
法院裁判紀錄
共 45 筆公開裁判書,顯示最近 5 筆。
2025/10/09 · 民事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25/08/27 · 民事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22/01/28 · 民事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21/04/20 · 民事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當事人
2020/03/20 · 刑事 · 臺灣高等法院 · 當事人
裁判書為司法院公開資料,當事人不代表有不利判決,詳情以裁判書原文為準。
變更紀錄
2025/08/04 ·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邦路39之4號→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39之4號
2025/08/04 · 資本額
16.6 億→16.6 億
2025/08/04 · 負責人
承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曾繼立
2024/08/21 · 負責人
曾繼立→承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 資本額
17.4 億→16.6 億
2015/07/21 · 資本額
16.6 億→17.4 億
2015/04/27 · 資本額
17.2 億→17.4 億
2015/02/17 · 資本額
16.7 億→17.2 億
共 29 筆變更,僅顯示最近 8 筆。
董監事
- 端木正獨立董事
- 洪文明獨立董事
- 畢婉蘋獨立董事
- 黃科志獨立董事
- 邱正中獨立董事
- 李威信董事
- 曾奕瑄董事
- 楊喬松董事
- 曾繼立董事長
關聯公司
曾繼立 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
- 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 昌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中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工登記、財政部稅籍、勞動部與環境部裁罰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OGDL)。資料更新於 2026/04/01,僅供參考,以主管機關登記為準。